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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四五”期间,内蒙古以林长制为抓手,持续健全“精准监测+联防联控”全链条防控体系,实现2792.5万亩松林小班监测调查全覆盖,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,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“确保不发生疫情”目标任务。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,压紧压实责任。内蒙古党委、政府每年发布总林长令,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控,坚决防范重特大林草生物灾害发生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将松材线虫病防范工作纳入林长制、党政领导班子绩效及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考核内容,制定五年攻坚行动方案,开展包片蹲点指导与高质量综合检查,确保防控责任有效落实。
二是加强监测普查,提升监测效能。各地严格执行日常监测与专项普查制度,完成14个重点预防区和111个一般预防区共20余万个小班普查工作,监测覆盖率100%;调查濒死、枯死松树38万余株,取样检测2.4万余株,未检出松材线虫。各地持续打造“空天地”一体化智能监测体系,推广无人机巡查、卫星遥感等新技术,通过建立自动化监测基站、安装物联网虫情采集设备等方式,实现监测由“人海战术”向“科技赋能”迭代升级。2187名来自防治机构、乡镇、林场的人员参与监测普查工作,健全“专业人员+社会力量”协同监测模式,构建“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”的网格化体系,确保监测无死角。
三是加强检疫执法,严把源头监管。全区完成产地检疫9851批次、调运检疫222763批次、复检58908批次;动态登记备案涉木企业(个人)2798家,累计发放《致广大涉木企业及个人的一封信》42903份,签订知情承诺书4024份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联合公安、海关开展“护松”专项行动,累计出动执法车3705辆、执法人员11102人次,检查涉木企业2850家,复检松科苗木1044万株、进口松木1071批次、电(光)缆盘及集装箱等5687个,未发现非法收购、调运、经营、加工、存放、利用疫木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四是加强项目建设,提升防控能力。扎实推进中央预算内《内蒙古松材线虫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》建设,已完成71台防控作业车、44架无人机、174个望远镜、20台松材线虫病检验仪及87个松材线虫病监测终端配备,项目覆盖全区重点旗县,有效解决基层业务用车难、监测设备不足、检测设备短缺问题。各盟市完善检疫实验室23个、标本室37个,配备松材线虫病分子检测仪25台。
五是加强法制建设,推进依法防控。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发布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》,内蒙古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生物灾害应急预案》和《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纲要(2025-2035年)》,为全面依法推进林草有害生物防控提供坚实法制保障。内蒙古林草局积极与自治区司法厅沟通,稳步推进《内蒙古自治区植物检疫条例实施办法(林业部分)》修订工作。各盟市也相继制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、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,签订重大林草生物灾害联防联治协议,进一步健全生物灾害应急防控体系和联防联治机制。
六是加强宣传培训,营造良好氛围。以“国家安全教育日”“防灾减灾日”“生态日”为载体,开展林草生物灾害防控“进社区、进企业、进学校、进林场”宣传活动300余次,发放材料45.1万余份;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390期,培训基层专业技术人员3.1万人次。首次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林草有害生物防控知识竞赛,全区14个盟市42名代表参赛,通过以赛促学、学用结合的方式,深化民族团结,提升全区林草有害生物防控专业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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